
我们先得承认一个事实,史蒂夫·乔布斯,在工作中,是个不折不扣的“混蛋”。
但,我们也必须先搞清楚,他的“暴君”行径,是无差别攻击吗?
不是的。
他所有的偏执、所有的严苛、所有的“混蛋”,几乎都指向一个地方:产品。
他会为了用户体验,跟所有人翻脸。
他要求麦金塔电脑的内部电路板,也要设计得漂漂亮亮,尽管用户根本看不见。
他说:“一个伟大的木匠,不会用一块烂木头去做衣柜的背板。”(从他父亲哪儿学到的,最早期影响他的人)
他会因为一个图标的阴影“不够有质感”,而彻夜不眠。
他是在“为难”员工吗? 不,他是在替用户“为难”员工。
他是那个团队里,最挑剔、最苛刻、最懂美、最不妥协的“首席用户”。
团队成员,就算恨他,但也“服”他。
因为他们心里清楚:史蒂夫是对的。
他们知道,按照史蒂夫的要求做出来的东西,就是最好的。他们知道,这个“暴君”,是在捍卫他们共同作品的“灵魂”。
这种捍卫,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领导力。
员工可以忍受一个脾气坏的领导,但很难忍受一个“审美差”、“不懂业务”、“随意妥协”的领导。
当一个领导者,对“卓越”的追求,比任何人都更狂热时,他本身就成了一面旗帜。
追随他,就是追随“卓越”本身。【继续阅读:乔布斯,他凭什么让别人心甘情愿追随?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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